各相关单位:
依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-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》和辽宁省学位办相关工作预通知要求,本轮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将于2025年3月底前,以系统填报的方式完成全部自我评估阶段工作。由于系统暂未开通,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学位授权点提前做好组织和安排:
一、需要准备的材料
1.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;
2.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(2022-2024);
3. 学位授权点2024年度自评报告。
二、工作要求
各学位授权点应按照《大连工业大学 2020-2025 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》(大工大委发〔2021〕138号)编撰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》。报告要覆盖《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》二级指标的主要内容;要对照《学位点基本条件》,定量指标应有明确的数据;要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把关,数据应与“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”表中数据对应。
“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”为系统填报,可参考群通知附件进行预填报,具体填报要求以教育部系统为准。学位授权点年度自评报告与往年要求相同,参见附件提纲。
三、时间安排
此项工作时间节点以教育部具体工作通知为准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,参考往年学位授权点年度自评报告提交时间,预计将于2025年3月中旬全部完成提交。请各学位授权点结合实际情况,尽早推进完成。
联系人:安家璐
联系电话:86324726
附件:
1.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(学术学位授权点模板).docx
2.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(专业学位授权点模板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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